銅板廠OHS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13428
3.4各單位負責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實施;根據廠OHS方針的要求,做好與相關方的溝通和宣傳工作。
4 工作程序
4.1OHS方針
4.1.1方針的制定與發布
4.1.1.1生產安保科通過分析銅板帶廠的生產作業特點及服務特性、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公司的發展戰略等信息,并結合相關方的要求,提出OHS方針草案。
4.1.1.2生產安保科組織有關管理和技術專家對方針草案進行評價,形成OHS方針報批稿。
4.1.1.3 OHS方針報批稿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后,由最高管理者批準發布。
4.1.2 OHS方針制定的原則
4.1.2.1充分考慮銅板帶廠的生產性質、規模、職業健康安全狀況。
4.1.2.2表明銅板帶廠遵守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預防事故、保護員工健康安全和持續改進的承諾。
4.1.2.3 充分考慮銅板帶廠生產管理活動中需要重點控制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4.1.2.4 充分考慮相關方的建議和要求。
4.1.2.5 提供建立和評審OHS目標、指標的框架。
4.1.3 方針的宣貫與實施
4.1.3.1生產安保科通過發放OHS管理手冊的方法將方針傳達到廠領導、各部門。
4.1.3.2 各單位通過組織員工培訓、知識競賽、各類媒體等形式來宣貫OHS方針。
4.1.3.3 各單位應主動地向相關方宣傳OHS方針。
4.1.3.4 各單位在從事日常工作時,要認真執行OHS文件的規定,遵守適用的OHS法律法規,以落實方針的要求。
4.1.4 方針的評審、修訂與更新
4.1.4.1生產安保科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對方針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以確保其滿足銅板帶廠的要求。
4.1.4.2 在以下情況下,生產安保科應及時對方針的適用性進行評審:
4.1.4.2.1 每年一次管理評審時;
4.1.4.2.2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較大變化時;
4.1.4.2.3 生產工藝、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或最高管理者發生變更時;
4.1.4.2.4 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評估發生變化時。
4.1.4.3 當方針評審后,認為其有修改的必要時,由生產安保科組織修訂,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由最高管理者批準后發布新的方針。
4.2 OHS目標、指標
4.2.1目標、指標的制定
4.2.1.1生產安保科每年12月份根據OHS方針、本年度OHS評價結果以及其他外界因素的變更情況,制定新的OHS目標、指標,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經最高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組織實施;
4.2.1.2 體系建立之初,由管理者代表根據初始評審結果,組織制定并審核OHS目標、指標,報最高管理者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