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廠產品防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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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瓶(桶)裝水名稱,必須采用表明瓶(桶)裝水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b、 配料表,必須標注出產品里面的其它物質含量;
c、 凈含量和固形物含量,像我公司的天然水,必須用體積來標識;
d、 必須標明瓶(桶)裝水制造、包裝、分裝或銷售單位經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和地址;
e、 必須標明瓶(桶)裝水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
f、 產品標準中已明確規定質量等級的瓶(桶)裝水,必須標明瓶(桶)裝水的質量等級,并必須標明產品的國家標準、企業標準的代號和順序號。
4.5.3 檢驗人員負責對包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4.6防護
根據要求,供銷科負責產品的防護,在產品交付前和交付過程中,必須做好產品防護工作。
4.7 產品交付后的活動
4.7.1 供銷科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作好產品交付后的服務工作。 1 目的
在產品的整個形成和最終交付全過程中,對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活動進行控制,以防止產品損壞而影響質量。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廠從原(輔)材料、外購元器件/外購設備進公司到產品的全過程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的控制。
3 職責
3.1 供銷科負責本廠的產品防護、搬運、貯存管理和控制,并對產品交付和交付后活動的控制。
3.2供銷科負責對采購產品防護、搬運、貯存管理和控制。
3.3 生產技術科負責提出必要的產品包裝要求,負責在成品搬運、貯存、包裝、防護管理和控制。
3.4 倉庫保管員負責采購物資及成品的入庫搬運、貯存和防護。
3.5 質管科負責對產品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4 工作程序
4.1 在產品從接收、內部加工、放行、交付直到預期目的地的所有階段,應防止產品損壞和錯用。
4.2 應針對顧客的要求及產品的符合性對其提供防護,包括標識(運輸標志)、搬運、包裝(包括裝箱)、貯存和保護(包括隔離)等。
4.3 搬運控制
4.3.1在工序間搬運和車間、倉庫搬運中,對產品應分類裝箱搬運,不得不同品種混裝、混搬。
4.3.2使用與產品特點相適應的食品容器及運輸工具,如食品周轉箱、紙箱、不銹鋼推車等,以防止搬運過程中由于撞擊、擠壓,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