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530-2000汽車動力轉向器總成技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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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530-2000( 2000-07-07 發布, 2001-01-01 實施)
前言
本標準是對 QC/T 530-1999 《汽車液壓轉向加力裝置及動力轉向器總成技術條件》的修訂。在性能方面參照 QC/ T 305-1999 《汽車動力轉向控制閥總成技術條件》標準,對特性曲線的對稱性作定量的規定,并根據大量試驗結果,對回正時間又作重新規定。其余部分根據相關標準和征求意見情況略作更改。可靠性技術要求主要參照德國相關標準,力求與我國有關標準相統一,其主要內容與該標準等效。 本標準自實施日起,同時代替 QC/ T 530-1999 。 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長春汽車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郝金良、王字陽、黃達時。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行業標準
汽車動力轉向器總成技術條件 QC/T 530-2000 代替 QC/T 530-1999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常流式液壓動力轉向器總成技術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汽車常流式液壓動力轉向器總成(以下簡稱總成)。 本標準不適用于全液壓轉向器。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384-1992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QC/T 484-1999 汽車油漆涂層 QC/T 529-2000 汽車動力轉向器總成臺架試驗方法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損壞 總成按規定的可靠性項目試驗后,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則認為已損壞。 a )試驗后的轉向力特性曲線,未滿足 5.1.3 的技術要求; b )做功能試驗時感覺不平滑、有卡滯現象; c )做內泄漏試驗時泄漏量大于試驗流量的 20 %; d )做外泄漏檢查時出現外漏; e )拆檢時內部和外部螺釘的擰緊力矩小于 0.7 倍產品規定的最小擰緊力矩; f )任何零件出現裂紋和變形。
4 總則
4.1 零件必須經檢驗合格;外購件、外協件必須有合格證書,并由工廠質量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后,方進行總成裝配。
4.2 新產品定型生產前,老產品經重大改進后或產品轉廠生產后,均應進行型式試驗。
4.3 經過鑒定而定型生產的產品出廠時均應由制造廠家質量管理部門進行出廠試驗,合格后方能出廠或裝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