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綠色食品的添加劑使用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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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4.1所述肥料種類
4.2.2 A級綠色食品生產資料肥料產品
4.2.3 在4.2.1和4.2.2不能滿足A級綠色食品生產需要的情況下,允許使用3.5.8所述的摻合肥(有機氮與無機氮之比不超過1:1)。
5 使用規則
肥料使用必須滿足作物對營養元素的需要,使足夠數量的有機物質返回土壤,以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生物活性。所有有機或無機(礦質)肥料。尤其是富含氮的肥料應對環境和作物(營養、味道、品質和植物抗性)不產生不良后果方可使用。
5.1 生產AA級綠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則
5.1.1 必須選用4.1的肥料種類,禁止使用任何化學合成肥料。
5.1.2 禁止使用城市垃圾和污泥、醫院的糞便垃圾和含有害物質(如毒氣、病原微生物,重金屬等)的工業垃圾。
5.1.3 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秸桿還田、過腹還田、直接翻壓還田、覆蓋還田等形式。
5.1.4 利用覆蓋、翻壓、堆漚等方式合理利用綠肥。綠肥應在盛花期翻壓,翻埋深度為15cm左右,蓋土要嚴,翻后耙勻。壓青后15-20天才能進行播種或移苗。
5.1.5 腐熟的沼氣液、殘渣及人畜糞尿可用作追肥。嚴禁施用未腐熟的人糞尿。
5.1.6 餅肥優先用于水果、蔬菜等,禁止施用未腐熟的餅肥。
5.1.7 葉面肥料質量應符合GB/T17419,或GB/T 17420,或附錄B中B3的技術要求。按使用說明稀釋,在作物生長期內,噴施二次或三次。
5.1.8 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種,也可作基肥和追肥使用。使用時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微生物肥料中有效活菌的數量應符合NY227中4.1及4.2技術指標。
5.2 A級綠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原則
5.2.1 必須選用4.2的肥料種類。如4.2的肥料種類不夠滿足生產需要,允許按5.2.2和5.2.3的要求使用化學肥料(氮、磷、鉀)。但禁止使用硝態氮肥。
5.2.2 化肥必須與有機肥配合施用,有機氮與無機氮之比不超過1:1,例如,施優質廄肥1000kg加尿素10kg(廄肥作基肥、尿素可作基肥和追肥用)。對葉菜類最后一次追肥必須在收獲前30天進行。
5.2.3 化肥也可與有機肥、復合微生物肥配合施用。廄肥1000kg,加尿素5-10kg或磷酸二銨20kg,復合微生物肥料60kg(廄肥作基肥,尿素,磷酸二銨和微生物肥料作基肥和追肥用)。最后一次追肥必須在收獲前30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