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準體系結構
最近更新: | 人氣: 16383
級綠色食品生產中允許使用生物源農藥和礦物源農藥中的硫制劑、銅制劑和礦物乳油劑。在A級綠色食品生產中還允許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農藥,使用規定見《生產綠色食品的農藥使用準則》。準則中農藥被禁用或限用的有高劇毒、高殘留、對植物不安全、藥害等原因。
準則中詳細規定的農藥常用藥量、施藥方法,施藥間隔期(休藥期)、允許的最終殘留量。并規定每種化學農藥在種作物生產期內只允許使用一次,以確保與食品不受污染。
(2)肥料使用準則
肥料使用準則明確必須以保護和促進作物的生產及其品質的提高,不造成作物生產與積累有害物質,不影響人體健康;對生態環境無不良影響。明確實施措施,準則中規定綠色食品生產充許使用的肥料有農家肥料及商品有機肥產、微生物肥料、半有機肥料、葉面肥料等七大類商品肥料,26種。如堆肥、沼氣肥、綠肥等。
(3)其他生產資料使用準則
根據綠色食品生產的要求及市場的需求,農業部起草并審定了綠色食品獸藥、漁業用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以及動物衛生準則等對允許使用品種、使用劑量、最高殘留限量和最后一次休藥期天數等作了較詳細的規定,以確保畜禽產品的質量。
第二、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是以準則為依據,接作物種類、畜牧種類和不同農業區域的生產特性分別制定的,用于指導綠色食品生產活動,規模綠色食品生產的技術規定,它包括農產品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和食品加工技術操作規程等方面。
(1)種植業的操作規程系指農作物的整地播種、施肥、澆水、噴藥及收獲等五個環節必須遵守的規定。在植保方面:農藥的使用在種類、劑量、時間、殘留量方面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作物栽培方面:肥料的使用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有機化的施用量必須達到保護或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的程度;品種選育及耕作制度方面:盡量選育適應當地土壤和氣候條件,并對病蟲害有較強的抵抗力的高品質優良品種和保持物種的多樣性,養活或避免化學物質的投入。
(2)畜牧業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是包括畜離育種、飼養、防治疫病等環節。其主要內容:一是選擇飼養適應當地生長條件的種畜種禽;二是原料主要來源于無公害區域內的草場和綠色食品種植地和加工產品的副產品。飲料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綠色食品飲料添加劑使用準則》;三是采用生態防病技術,不使用種類化學合成激素、促生素和有機藥物和畜禽房舍內消毒及畜禽疫病防治用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獸藥使用準則》。
(3)水產養殖過程中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養殖用品必須達到綠色食品的水質標準,魚蝦等水生物的餌料和人工配合飼料及添加劑必須來源于無公害或綠色食品生產區域和符合《綠色食品漁業用藥使用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