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對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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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SA8000標準帶有比較明顯的國際勞工組織所謂的“國際勞工標準”的痕跡。國際勞工組織希望能在世界范圍內發揮更大的作用,雖然這種作用在其章程中羅列其中,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彰顯出作用和機制。WTO等國際性組織的出現,對國際勞工標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在WTO背景下,一方面,資本流動使資本與勞動者之間的矛盾加劇,勞動者的艱難境地為國際勞工組織的各項標準實施提供了合適環境。另一方面,發達國家的傳統優勢在世界經濟一體化下風聲鶴唳,國內市場上充斥大量的來自發展中國家價廉物美的商品,對本國經濟開始產生了影響,由此導致發達國家企圖將國際勞工標準與國際貿易直接掛鉤,對違反國際勞工標準者予以經濟制裁,欲以此作為貿易保護的工具,這一點在1999年WTO的西雅圖會議上表現得最為充分(發達國家欲通過勞工標準作為WTO成員國必須遵守的“社會條款”,社會條款,即有關社會權利的條款,其內容主要包括勞工權利、環境保護、人權等,其中勞工權利是其基本的核心內容)。
盡管SA8000標準還不像ISO標準在世界上為企業所廣泛認識,但僅僅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在目前的世界經濟發展進程中,雖然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已經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影響,但整個世界貿易的格局仍然為發達國家所主導,而且他們希望能在未來的世界經濟進程中繼續保持霸主地位,發達國家會使用各種各樣的工具,不遺余力地做最后一擊。如同美國用人權的概念來影響中美貿易一樣,當西方的人權多重標準被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所懷疑時,“企業社會責任”及SA8000標準的出臺,則是非常隱蔽地將發達國家所謂的人權價值觀包裹其中,其運用非經濟的因素來影響經濟保護其自身的目的也顯而易見了。
二、SA8000標準對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潛在影響的思考
僅僅在一年前,SA8000標準對于我國企業界的大多數來說,還是一個聞所未聞的冷僻概念。但是自2003年12月11日,廣東《粵港信息日報》的一篇報道使SA8000標準———這個先前只有一些認證機構和公司負責人知道的晦澀概念,轉眼變成輿論關注的焦點。有人統計,這篇名為《美欲向我掄SA8000標準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災區》的報道曾經被國內近200家媒體和網絡紛紛轉載。雖然我國尚未有企業因SA8000標準出口受阻的案例報道,但國內一些地區企業因生產經營環境遭一些跨國公司取消出口合同和取消合作的案例已有發生。德國外貿零售商協會(AVE)最近要求其會員企業在全球的1 2萬家供貨商在今后簽署貿易合同時,供貨商必須保證履行支持最低標準工資和不雇傭童工等承諾,否則德國進口商將不進口有關產品,這一動向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