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對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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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社會責任”及SA8000標準認證現狀
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服裝制造商Levi-Strauss在沒有人性的工作條件下濫用年輕女工而被社會曝光后,引起了公眾極大反響。在社會公眾的壓力下,該公司為了挽救其社會形象,出臺全球第一份企業社會責任守則(也稱公司守則),隨后美國的一些大型跨國集團如耐克、沃爾瑪、迪斯尼公司等也紛紛效仿,一時間,“企業社會責任”成了很搶眼的名詞,歐美等國還先后出現了一些相關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多邊組織,逐漸形成了聲勢浩大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這一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工具”就是SA8000標準。SA8000標準的提出目的是為了解決各大企業“驗廠”問題,希望有一個類似于ISO9000標準的國際認證通行證明,這樣各企業只要以這個認證標準就可解決復雜的“驗廠”程序。總部在美國的經濟優先權委員會(Councile On Economic Priorities,簡稱CEP)是一家長期研究社會責任及環境保護的非政府組織,一直積極支持并參與制定社會責任標準的活動。1997年初該委員會成立了經濟優先權委員會認可委員會(Councile On Economic Priorities Agency,簡稱CEPAA),由CEPAA負責制定該標準。2001年,CEPAA更名為社會責任國際(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簡稱SAI)。2001年12月12日,SAI發表了SA8000標準第一個修訂版,即SA8000標準:2001。
SA8000標準共有三個部分54項條款,由9個要素組成,每個要素又由若干子要素組成,由此構成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這9個要素包括:童工;強迫勞動;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利;歧視;懲戒性措施;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管理體系。截至2004年8月,全世界共有40個國家和地區的387家組織獲得了SA8000標準認證證書。這些獲證組織,亞洲所占25比例最多,有17個國家和地區的191個組織獲得,占總量的49 6%;歐洲有15個國家的134個組織獲得,占34 6%;南美洲有3個國家55個組織獲得,占14 2%;北美洲有2個(均在美國),占0 5%;非洲有4個國家4個組織獲得,占1%。
值得注意的是,歐美等在勞工標準方面呼聲最高的發達國家獲得認證的組織并不多,而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獲得此項認證的組織占絕大多數比例。我國所獲SA8000標準認證的企業,主要分布在東南沿海貿易較發達省份,其中廣東最多,有31家,占我國通過SA8000標準認證的企業總量的59 6%。山東與香港其次,都各自有6個企業通過認證,上海居第三位,有4家企業通過認證。除此之外,還有澳門、河北、湖北和天津等11家企業通過認證。從行業分布上看,玩具行業獲證最多,有12家,占總量23%;其次是服裝行業,有9家,占總量的17 3%;第三位的是家用器皿,有6家企業,占總量的11 5%。珠寶、鐘表行業有5家,電子行業4家,箱包3家,紡織品和制鞋各2家,房地產行業、家具、工業設備各有1家。(上述數據資料根據SAI組織官方網站http://www.sa-intl.org統計整理而成)SA8000標準的出臺至少可以表達兩種意思:第一,當經濟全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時,消費者用戶對企業的評價不僅僅是商品的價廉物美,而且也要看你的商品是在什么樣的條件下制造生產的,企業的社會責任也開始上升到與產品價格、質量同等的判斷標準,從這個意義上來評價SA8000標準,可能不僅僅是一種可以被認同或者方便企業之間貿易便利的工具,而是我們企業生產經營行為自律或約束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