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應對SA8000的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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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SA8000的背景
社會責任國際標準體系SA8000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 ) 起源于西方國家的勞工運動、人權運動、消費者運動等。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美國社會興起了“反對血汗工廠”運動,要求跨國公司對其產品的生產過程負責,不得對勞工采取不人道的待遇。在這一運動背景下,由美國非政府組織“國際社會責任咨詢委員會(SAI)” 在1997年8月制定了SA8000的全球首套標準體系,并在2001年12月發表了修訂版SA8000。
SA8000基于國際勞工組織憲章(ILO憲章)、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世界人權宣言等核心條款,目的是保護勞動環境和條件、勞工權利等。主要內容包括了不使用童工;不強迫勞動;為員工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并降低工作環境中的危害隱患;提供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以及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利等;不歧視員工;不使用懲戒性措施;規定一周工作時間及加班可獲得額外津貼;工資不低于法律或行業標準;制定公開透明符合社會責任與勞工條件的公司政策和管理體系等九個方面。其主要精神與我國的《勞動法》是基本一樣的,都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利不受侵犯。
到目前為止,SA8000既沒有被西方國家的立法系統所采納,也沒有被納入到WTO框架體系和國際標準體系中。因而,既不是強制性國家標準,也不是強制性國際標準,而只是由民間制定的規范公司勞工政策的一套行為準則,由企業自愿采納,通過消費者和企業采購商品的“權力”來保障實施。
SA8000出現以來,其概念日益受到歐美等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企業的關注,但獲得其認證的組織機構并不多。截至2003年9月30日,共有36個國家的285家組織機構(包括企業)獲得SA8000認證證書。在這些組織機構中,既有生產型企業、專業外貿公司,也有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和政府部門。從國家或地區分布看,發達國家獲得認證的組織機構數量遠少于發展中國家。獲得認證最多的國家是意大利(52家,占18.2%),其次為中國(45家,占15.8%),臺灣只計(1家)。余下的國家和地區為巴西(39家)、印度(29家)、越南(29家)、巴基斯坦(18家)、泰國(7家)、法國(5家)、韓國(4家)菲律賓(4家)、英國(3家)、美國(2家)、日本(1家)。
根據廣東省技術監督局的統計,截止到2004年2月20日,中國已通過SA8000認證的企業共49家,其中廣東3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