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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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四個著力點
瑞典企業在將經營目標和使命與履行社會責任相結合方面,進行了多方面的探索,特別是在對利益相關者承擔責任、對資源和環境承擔責任、對產品整個生命流程和周期承擔責任、對與供應鏈體系中合作伙伴共同承擔責任等方面,各具特色的實踐尤其值得借鑒。
(一)對利益相關者承擔責任,讓整個社會共同分享企業成功運營帶來的好處
“利益相關者”理論(stakeholder theory)認為,企業的目標函數不應該只是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利益相關者應分享企業剩余和控制權。在經濟全球化時代,經營企業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大,管理者不僅要實現經濟上的目標,還要為利益相關者謀福利;不僅要為企業和股東賺錢,而且錢要賺得干凈,還要讓整個社會分享好處;如果忽視了利益相關者,企業賺錢就會越來越困難。在瑞典考察中,許多公司在介紹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時,幾乎都談到這一點。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是為了滿足利益相關者的期望,也是實現自身經營目標和使命的機會和途徑。企業為所有利益相關者謀福利,不是獨立于商業目標之外的事,而是商業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者開始相信,公司運行同時實現經濟目標和社會目標并不矛盾,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也應該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環境、支持慈善事業、捐助社會公益、保護弱勢群體等等。
從企業介紹的情況看,所謂利益相關方,除了股東利益外,首先是善待員工,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這是企業提高工作效率,激發創新精神,從而帶來經濟利益的關鍵。損害員工正當的合法權益,就不是一個合格的現代企業。其核心內容包括國際公約中有關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準等。其次是對消費者負責,建立和諧的供求關系。隨著人們價值觀念、消費觀念的改變,以及對可持續發展觀的認可,瑞典消費者越來越關心他們所購買商品的制造過程,是否符合人權標準和環保標準,并以“拒絕購買”為手段,對違背社會責任的企業實行市場化制裁。再次是對所在社區負責,建立和諧的社會關系。瑞典企業感到,企業利益的實現要以社會公眾利益的實現為前提,不論自己在那里經營,都不再是一個單純的盈利組織,而是整個社會的一個基本組成單位。企業要實現利益,按照原來只依靠單純市場競爭這條道路是走不通的,必須考慮社會公眾的利益,特別是對所在社區做出貢獻。第四是對政府負責,建立和諧的政企關系。瑞典社會尊重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以主動維護公共環境為榮,強調環境保護、注重就業穩定、主張性別平等。社會的這些理念,既體現于公眾的日常生活,也體現在政府的政策中,構成了瑞典社會和諧的基礎。因此,瑞典企業在經營中特別注重體現政府戰略,特別注重遵守政府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