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理解 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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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職業健康安全體系的核心
3.1危險源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核心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控制事故的發生。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源是危險源,要想控制事故的發生,必須首先辨識危險源,控制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所以危險源成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核心。
系統安全認為,危險源是導致事故的根源,系統中之所以發生事故,是由于系統中危險源的存在,防止或減少系統中事故的發生,可從消除系統中危險源或降低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入手。所以,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是圍繞危險源管理而展開的。圍繞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策劃,確定目標、管理方案,實施運行控制,檢查落實完成和遵守情況,職業比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依次展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每個要素要求的設立,都是為了控制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不斷持續改進,其根本目的是風險控制程度的不斷提高。
組織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根據其所擁有的危險源這個管理核心,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要求,設立和展開其管理要素。
3.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具有實現遵守法律法規要求的承諾的功能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與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不同,應服務于織織內部員工和其他相關方對生命健康的需要,這種需要不是通過一種簡單的合同、投訴形式向組織傳達的,而多是以政府法規要求的形式表達出來。因此,對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如何將政府的法規要求納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中,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要求貫穿其始末。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中要體現對遵守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承諾: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一個重要依據是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標準中法律與其他要求的要素則要求組織能充分掌握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有相應暢通的法規獲取渠道,為體系的運行操作提供依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旨在實現它的管理方案的建立,要考慮法律與其他要求;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協商與交流、文件與文件管理要包含職業健康安全法規信息并滿足其有關要求:運行控制、應急準備與響應,是實現法規對控制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要求的重要途徑:檢查與糾正措施中要求定期評價對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對存在不符
合法規要求的問題,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評審中:要考察職業健康安全法規的發展,從而調整、改善體系,使其達到充分、適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