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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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對企業績效評價結果及前次的審核結果有所響應;
5) 是否能確保企業遵守各項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6) 能實現持續改進和實施最佳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
(三)管理評審
為保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和有效,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應定期對體系進行管理評審。管理評審針對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的適用性、更新現有職業安全健康目標,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素是否需要調整等問題。
1.管理評審要求
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應依據自身的需求與條件,確定最高管理者開展管理評審的頻次和每次管理評審的范圍。管理評審可針對整個體系,也可針對某個方面的問題(如事故后的管理評審),一般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的重點在于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總體績效,應針對企業的戰略發展規劃。如果需要,可增加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管理評審的次數。
2.評審的實施
(1)根據管理評審的要求,企業在制定管理評審計劃時應考慮下列因素:
1) 評審的目的和內容;
2) 參加的人員;
3) 人員的職責;
4) 評審所需的資料。
(2)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的特點,管理評審可針對以下方面:
1) 現有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的適用性;
2) 為今后持續改進體系制定和更新職業安全健康目標;
3) 現有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過程的適宜性和充分性;
4) 現有風險級別和現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 資源的充分性(人、財、物);
6) 職業安全健康檢查過程的有效性;
7) 危害報告過程的有效性;
8) 已發生事故和事件的資料;
9) 有哪些無效程序;
10) 自前次評審以來所進行的內部審核和外部審核的結果及其有效性;
11) 應急準備狀況;
12)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改進狀況;
13) 事故和事件的調查結果;
14) 法規或技術的預期變動可能造成的影響。
3.評審結果
通過管理評審,應獲得:
(1) 管理評審紀要;
(2) 對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修改;
(3) 各級管理者承擔的具體糾正措施及其預期完成日期;
(4) 具體的改進措施,相應的職責和預期完成日期;
(5) 糾正措施的評審日期;
(6) 下次或今后內部審核應關注的重要內容。
八、糾正和預防
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應針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績效監測與測量、審核和管理評審所提出的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實施方案并予以保持,方案中應包括如下內容:(1)辨識并分析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不符合的根本原因;(2)啟動、策劃、實施、檢查糾正與預防措施的有效性,包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自身的變化,并形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