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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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監督和評價
為保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運行績效和適宜性,發現體系實施中的問題和不足,并逐步完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對體系應進行監督或評價,監督或評價應依據目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形式。根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準則的要求,對體系的監督和評價通過績效測量和監測、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來實現。
(一)績效測量和監測
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應針對各相關職能和層次定期對職業安全健康績效進行監測和測量,保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各項要求充分得到實施。績效測量和監測要建立并保持控制程序,具體規定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
1.程序的內容
根據體系準則的要求,績效測量和監測控制程序包括:
(1) 相關部門與單位開展績效監測與測量活動的職責
(2) 監測與測量的方法
(3) 監測與測量的對象和內容
(4) 監測與測量的實施要求
(5) 對績效監測與測量結果的處理
(6) 績效檢測與測量設備的校準與維護
(7) 監測與測量結果的記錄
2.監測與測量的方法
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應結合本單位生產的情況、辨識出的危害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要求,合理地確定適用于體系績效測量和監測的方法,監測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方法的確定應考慮:
(1) 有效監測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實現情況;
(2) 為持續改進提供依據;
(3) 主動測量與被動測量兩個方面;
(4) 能夠支持企業的評審活動,包括管理評審;
(5) 提供風險控制和預防有效性的信息。
3.監測與測量的實施
績效監測與測量包括主動測量和被動測量,主動測量應作為體系運行的一種預防機制,應根據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的結果,制定包括監測對象、監測頻次和方法的監測計劃。針對金屬非金屬礦山的生產特點,主動測量的重點體現:
(1)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實施的檢查;
(2) 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完成情況的檢查;
(3) 法律、法規遵守情況的檢查;
(4) 尾礦壩監測;
(5) 粉塵濃度檢測;
(6) 職業健康體檢;
(7) 作業環境的有毒、有害因素的檢查;
(8) 通風系統、排水系統等各種系統的檢查,包括定期檢查、經常性檢查、臨時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等;
(9) 依據各種規定實施的檢查,如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設備的運行狀況等。
檢查的形式可以是多種形式,如實施的專業性檢查、一般性檢查和安全管理檢查。
被動測量主要是針對事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職業安全健康績效的檢查,主要導致不良后果的原因,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