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廠供 方 評 定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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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對供方進行控制,確保所采購的產品符合質量和食品衛生要求。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生產加工所需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供方進行選擇和評價的控制。
3 職責
3.1供銷科
負責按公司要求分別組織對供方進行評價,編制《合格供方名錄》,對供方進行選擇和控制;
3.2 生產技術科負責編制采購物資技術標準和外包服務要求。
4 程序
4.1 本廠采購物資的分類
a) 重要(A類)物資:桶、蓋、消毒劑等;
b) 一般(B類)物資:包裝袋、標貼等。
本廠無外包服務項目。
4.2物資采購技術要求
a、所用原輔材料應符合GB10791-1989《軟飲料原輔材料的要求》的規定;
b、包裝材料應符合GB10790-1989《軟飲料的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的規定。不得使用以回收廢舊塑料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蓋;
c、所用的消毒劑應是食品級并符合國家相應標準的規定,有監管部門的批準文號。
4.3 供方的評價選擇
4.3.1供銷科根據采購物資的要求,負責對為本廠提供產品生產所用的重要物資的供方進行綜合調查,收集資質證明材料。
4.3.2 在調查基礎上,會同生產技術科、質管科對供方進行評價和選擇,填寫《供方評價表》。
4.3.3 對供方的評價方式
a) 對提供重要物資的供方,采用能力驗證及供貨記錄評價、質量保證能力評價的方法;
b) 對提供一般物資的供方,采取對供貨業績記錄或對樣品驗證、供貨能力驗證相結合的評價方法;
c) 對重要物資的供方,則還根據供方的生產規模、設施、加工能力、加工質量及質量穩定性等方面進行對比評價;
d) 對初選的供方可通過試用、檢驗驗證的辦法進行評價。
4.3.4 選擇確定合格的供方
a) 根據供方提供合格產品的能力和服務的能力、供貨記錄、價格、商業信譽、運輸便利程度、技術水平等方面,選擇合格的供方;
b) 供銷科和各參與評價部門,對評價結果進行記錄,并將入選的供方匯總,報廠長審核批準后,由供銷科編制《合格供方名錄》。
4.3.5 建立合格供方檔案
供銷科建立和保存合格供方質量記錄,通過記錄以便對供方實施動態控制。供方的檔案包括:首次評價記錄、定期復評記錄、供貨記錄、質量問題處理記錄等。
4.4 對供方的控制
a) 根據供方的質量記錄、質量報告、供貨業績和通過對采購設備、物資的驗證等,對供方進行控制;
b) 每年對已發布《合格供方名錄》中的供方進行復評,在此基礎上,選擇復評合格的供方,評價記錄報廠長確認批準后,重新發布新年度的《合格供方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