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認證標準-畜牧生產
最近更新: | 人氣: 18111
9.4.5 哺乳動物的幼畜補充喂養的乳制品應是有機產品,而且要來源于同種類動物。在特殊情況下,允許使用來源于非有機農場系統不含抗生素或人工合成添加劑的乳制品或代用乳。 9.4.6 給予動物飼料的劑型和方式,必須充分考慮動物的消化道結構特點和特殊生理需要: 9.4.6.1 給予哺乳動物的幼畜以充足的母乳; 9.4.6.2 以干物質為基礎,草食動物飼糧中必須具有60%以上的粗飼料、鮮草、干草或(和)青貯飼料。 9.4.6.3 充分滿足豬和家禽對谷物飼料和纖維飼料的需要。 9.4.6.4 允許使用糖蜜作為幼齡動物的調味劑; 9.4.7 所有動物都必須自由接觸新鮮的水源,以充分保證動物的健康和活力。 9.4.8 青貯飼料添加劑不能來源于轉基因生物或其派生的產品,但可以使用海鹽、酵母、丙酸菌、酶、乳清、糖、糖蜜、蜂蜜、甜菜渣、谷物。當氣候條件不允許進行青貯發酵和得到認證機構許可的條件下,允許使用化學合成的乳酸、甲酸、乙酸、丙酸或其他天然有機酸產品作為青貯飼料添加劑。 9.4.9 根據動物的種類確定使用母乳喂養哺乳動物幼畜的最短時間:牛(包括水牛)3個月、羊45天、豬40天、兔30天。 9.5 畜禽飼養與管理 9.5.1 圈舍和自由放牧區必須能保證畜禽按其物種本身特有的行為方式生活,要求具有: 1)足夠的自由活動空間; 2)足夠的新鮮空氣和自然光照; 3)足夠的棲息場所和設施; 4)足夠的防雨、防風、防陽光直射和防極端溫度的措施; 5)避免使用具有潛在毒性的建筑材料。 9.5.2 畜禽舍的地面要求平坦,有足夠大的面積,要舒適、清潔、干燥,而不能打滑,整個地面至少一半為堅硬的實質結構,而不是板條或格柵結構。 9.5.3 家禽的圈舍應當是堅固的建筑物,地面要鋪以墊料。還應具備與群體規模相適應的棲木,并有足夠大的出入口。 9.5.4 畜禽在圈舍內應保持適宜的密度,決定畜禽適宜密度的原則是: 1)畜禽在圈舍內具有舒適感,應當考慮畜禽品種、年齡的差異繁育和哺乳的需要; 2)應當考慮到畜禽行為需求、畜群規模和性別比例; 3)應當確保畜禽有足夠的空間用于自然站立、輕松躺臥、轉身、梳理被毛、拍翅等自主活動。 9.5.5 應控制在牧場、草地或在自然或半自然棲息地上放養的密度,以防止土壤植被畜禽過度踐踏和過度放牧。 9.5.6 只要動物的生理條件、氣候條件以及地面狀態允許,所有哺乳動物都必須去牧場或戶外自由運動。但對處于育肥最后階段的肥育動物和在嚴寒冬季的種公畜及產奶牛來說,可以免除戶外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