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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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Green food-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environmental of area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產地的環境空氣質量、農田灌溉水質、漁業水質、畜禽養殖水質和土壤環境質量的各項指標及濃度限值、監測和評價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綠色食品(AA級和A級)生產的農田、蔬菜地、果園、茶園、飼養場、放牧場和水產養殖場。
本標準還提出了綠色食品產地土壤肥力分級,供評價和改進土壤肥力狀況時參考,列于附錄之中,適用于栽培作物土壤,不適于野生植物土壤。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 5084-1992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 5749-1985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9137-1988 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
GB 11607-1989 漁業水質標準
GB 15618-1995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NY/T 53-1987 土壤全氮測定法(半微量開氏法)(原GB 7173-1987)
LY/T 1225-1999 森林土壤顆粒組成(機械組成)的測定
LY/T 1233-1999 森林土壤有效磷的測定
LY/T 1236-1999 森林土壤速效鉀的測定
LY/T 1243-1999 森林土壤陽離子交換量的測定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綠色食品
遵守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
3.2 AA級綠色食品:
生產地的環境質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和其他有害于環境和身體健康的物質,按有機生產方式生產,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準,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A級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00-03-02批準 2000-04-01實施
NY/T 391-2000
3.3 A級綠色食品:
生產地的環境質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綠色食品生產資料使用準則和生產操作規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生產資料,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標準,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級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