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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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為了做好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1.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生產許可管理的壓力鍋產品,適用本實施細則。
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生產許可管理的壓力鍋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生產許可管理的壓力鍋產品。
1.3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壓力鍋產品范圍包括公稱工作壓力在50kPa~120kPa,容積不大于18L各種規格型號的不銹鋼壓力鍋產品、鋁及鋁合金壓力鍋產品。
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的壓力鍋產品包括2個產品單元(詳見表1),增補品種時將另行發布目錄。
表1 第一批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的壓力鍋產品目錄
產品分類
產品單元
產品規格
備注
壓力鍋
不銹鋼壓力鍋
最小規格~20cm
22cm~24cm
26cm~28cm
30cm~最大規格
鋁壓力鍋
最小規格~20cm
22cm~24cm
26cm~28cm
30cm~最大規格
2 工作機構
2.1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 統一管理壓力鍋產品的生產許可工作。
2.2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以下簡稱審查中心)是國家質檢總局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的辦事機構。
2.3 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審查機構為國家日用金屬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沈陽),審查機構的職責包括:負責組織或配合組織起草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跟蹤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技術要求的變化,及時提出修訂、補充產品實施細則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培訓生產許可審查員;組織對生產企業的宣傳和培訓;匯總審查上報材料等工作。
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審查機構
國家日用金屬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沈陽)
地 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寧山東路7號
郵政編碼:110032
聯 系 人:畢智濤
聯系電話:024-86226336
傳真電話:024-86226336
2.4 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檢驗機構負責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發證檢驗、與企業的檢驗能力比對工作。
壓力鍋產品生產許可檢驗機構
國家日用金屬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沈陽)
地 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寧山東路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