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2000版八項質量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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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
a) 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條款4.1的要求。
b) 在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更改進行策劃和實施時,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5.5 職責、權限和溝通
5.5.1 職責和權限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內的職責、權限及其相互關系得到規定和溝通。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管理人員,無論該成員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權限:
ISO9000:2000版八項質量管理原則
a)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c) 確保在整個組織內提高對顧客要求的意識。
注:管理者代表的職責可包括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
5.5.3 內部溝通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內建立適當的溝通過程,并確保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溝通。
5.6 管理評審
11 ISO 90001 標準
5.6.1 總則
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方針和質量目標。
應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見4.2.4)。
5.6.2 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審核結果;
b) 顧客反饋;
c) 過程的業績和產品的符合性;
d) 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
e) 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f) 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策劃的變更;
g) 改進的建議。
5.6.3 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任何決定和措施:
a) 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
b) 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
c) 資源需求。
6 資源管理
6.1 資源的提供
組織應確定并提供所需的資源,以
a) 實施、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b) 通過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
6.2 人力資源
6.2.1 總則
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共組的人員應是勝任的。
6.2.2 能力、意識和培訓
組織應:
a) 確定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滿足這些要求;
c) 評價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確保員工意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