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L發(fā)布新版《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摘 要:對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的新舊準則進行了對比,并對一些新增加的和修改的條款及要求進行了分析和介紹。
關鍵詞:實驗室能力認可,管理體系,持續(xù)改進
前言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于2005年9月正式頒發(fā)了CNAL/AC01:2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新準則等同采用
ISO/IEC17025:2005,替代了原CNAL/AC01:2003(等同于ISO/IEC17025:1999),要求從2005年11月1日起,所有評審、監(jiān)督和復評審全部依據(jù)2005版的新準則要求,于2007年5月14日前完成新版的過渡。詳細了解新準則的變化和要求,深刻理解新準則的內涵,并落實到實驗室的管理體系中,是當前實驗室的一個重要任務。
概述新準則包含了檢測和校準實驗室為證明其按管理體系運行、具有技術能力并能提供正確的技術結果所必須滿足的所有要求。同時,它包含了
ISO9001中與實驗室管理體系所覆蓋的檢測和校準服務有關的所有要求。因此符合新準則的檢測和校準實驗室,也可認為是按照ISO9001運作的。
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符合ISO9001的要求,并不證明實驗室具有出具技術上有效數(shù)據(jù)和結果的能力;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符合新準則,也不意味其運作符合ISO9001的所有要求。因此,新準則只能作為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進行認可的基礎。CNAL還依據(jù)不同領域的專業(yè)特點,制定了一系列的實驗室認可準則在特定領域的應用說明(17個),作為新準則通用要求的補充。申請CNAL認可的實驗室,應同時滿足新準則以及相應領域的應用說明。
說明本文僅對新準則中的修改和增補進行理解和說明。新準則主要由兩個部分組成,即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管理要求15個要素,增加了一個持續(xù)改進的要素,在組織機構的要素中增加了2個條款,在管理體系的要素中增加了4個條款,其它條款也作了相應的修改,技術要求是10個要素,在人員要素中增加了“評價培訓活動有效性”的內容,在檢測和校準結果質量的保證要素中增加了1個新條款,尤其是在管理要素引入ISO9000-2000版的思路,強化了領導的作用和全員參予原則,建立內部溝通機制,持續(xù)改進的管理體系。
管理要求4.1組織:在該要素中主要增加了4.1.5和4.1.6條的條款,在其它條款中也作了相應地修改。
4.1.2實驗室有責任確保從事檢測和校準工作符合新準則的要求,增加了“有責任確保”,明確實驗室責任以及所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