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廠記 錄 控 制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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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對質量記錄的標識、收集、編目、查閱、歸檔、貯存、保管和處置等活動進行控制,以保證質量記錄的完整、真實、有效,為產品質量符合規定的要求和質量體系有效運行提供依據。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廠質量記錄的控制,也包括對來自供方的質量記錄的控制。
3 職責
3.1 辦公室是公司質量記錄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全公司質量記錄的編號及質量記錄的管理和控制。
3.2 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質量記錄的收集、保管和查閱。
3.3 廠長負責對質量記錄的銷毀及作廢等的處置實施審批。
4 工作程序
4.1 質量記錄的控制范圍
凡是能證明本廠生產加工產品符合規定要求,及質量體系有效運作的質量記錄,都屬于需控制的范圍,包括:
a) 產品質量記錄:原輔材料、外購元器件和設備、外協加工件、出廠檢驗記錄;檢測器具校準記錄;不合格品評審、處置記錄等;
b) 與質量保證要求有關的記錄:不符合項報告;糾正措施報告;培訓和考核記錄等;
4.2 質量記錄的載體形式
本廠的質量記錄形式以書面記錄表式為主,如圖、表等;也可用其它形式,如電子媒體或硬拷貝等。
4.3 質量記錄的編制
4.3.1 質量記錄編制的總體要求應符合質量保證要求、程序文件要求。
4.3.2 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質量記錄表式的制定,由辦公室統一標識、編號后,方可使用。
4.4 質量記錄的編號
本廠質量記錄的標識、編號方法,按《文件控制程序》中第4.2.2.2條款執行。
4.5 質量記錄的填寫、收集和保管
4.5.1 記錄人應按表式欄目及時填寫,要內容完整、真實,字跡清楚,并有記錄人簽名,填寫不準使用鉛筆,需長期保管的質量記錄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寫。
4.5.2 質量記錄由各使用部門負責收集、保管、每年年底匯總后交辦公室歸檔、貯存。
4.5.3 來自供方的質量記錄由供銷科負責收集、保管。
4.6 質量記錄的查閱
4.6.1 質量記錄的查閱須經主管部門的同意,辦理查閱手續。
4.6.2 當合同有要求時,在合同規定期內,質量記錄可提供顧客或其代表評價時查閱。
4.7 質量記錄的歸檔、貯存
4.7.1 各職能部門于每年年底將本部門的質量記錄分類、裝訂后,交辦公室歸檔、貯存。
4.7.2 辦公室負責編制《記錄清單》,按保存期限歸檔、貯存。
4.7.3 質量記錄應由專人保管,并在適宜環境下貯存,防止損壞、遺失等情況出現。
4.8 質量記錄的處理
對于到達保存期限的質量記錄,由辦公室保管人填寫《作廢文件銷毀清單》,經廠長批準后進行銷毀。銷毀人員應在銷毀清單上簽字,并由二人在場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