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動物衛生準則 NY/T 47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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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4 飼養密度
任何養豬場,對群養的生長育成豬和斷奶仔豬,其飼養密度應能保證動物自由平躺、休息和站立,在此要求條件下,每頭豬所占面積至少應達到表A.1規定的標準。成年種公豬圈舍面積至少為6m2。
表A.1豬飼養密度
平均體重
kg
每頭豬應占面積
m2
<10
0.15
10~20
0.20
20~30
0.30
30~50
0.40
50~85
0.55
85~110
0.65
110>
1.00
A.3.5 飼喂衛生
豬只的飼料應考慮到其年齡、體重、行為和生理需求,保證其健康成長,維持其正常機能。兩周齡以上的豬只應提供足夠的清潔飲水,或通過飲用其他液體食物保證其日常需水要求。
A.3.6 日常健康檢查和護理
對于群飼和舍飼豬,飼養員每天應對所有的豬只進行檢查。所有疑似發病或受傷豬應立即接受治療。
對疑似發生傳染病的豬只,應立即隔離,通知官方獸醫,并將疫病確診所需樣品送往指定實驗室進行診斷,一旦確診,應立即報告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
A.3.7 日常清洗和消毒
房舍、圈舍、設備和器皿應易于清洗和消毒,以防交叉感染和病愿微生物的積聚。糞、尿和飼料殘渣應經常消除,以防異味以及蒼蠅和嚙齒動物孳生。
NY/T 473-2001
A.4 疫病監測和控制方案
養豬場應堅持采用國家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疾病監測方案,并接受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特別注意以下各方面。
A.4.1 方案的制定和監督
任何養豬場應制定詳細的符合國家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的疫病監測和控制方案,獲得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和認可,并接受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官方獸醫至少每年對執行情況檢查一次,養豬場應向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官方獸醫提供連續的疫情監測信息。
A.4.2 疫病監測和控制
養豬場常規監測疾病的種類至少應該包括:口蹄疫、豬水泡病、豬瘟、非洲豬瘟、豬偽狂犬病、腸病毒性腦脊炎(捷申病)、結核病、豬繁殖與呼吸道綜合癥和布魯氏桿菌病。
對于上述疾病的檢測,應定期進行,懷疑發病時,應盡快報告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和官方獸醫,并將病料送達指定實驗室確診。
確診發生口蹄疫、豬水泡病、豬瘟、非洲豬瘟和腸病毒性腦脊髓炎時,養豬場就配合主管獸醫當局和官方獸醫,對豬群實施嚴格的撲殺措施,并隨后對豬場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動物死尸按GB16548進行無害化處理。消毒按GB/T16569進行。
發生偽狂犬病、結核病、豬繁殖與呼吸道綜合癥和布魯氏桿菌病時,應按照國家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對豬群實施清群和凈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