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24-2000 綠色食品 鮮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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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衛生要求
衛生要求應符合表3規定。
表3 衛生要求
項 目指 標砷, mg/kg ≤0.1鉛, mg/kg≤0.05鎘, mg/kg≤0.03汞, mg/kg≤0.005氟,mg/kg≤0.5鉻, mg/kg≤0.1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敵敵畏, mg/kg≤0.1樂果, mg/kg≤0.5多菌靈,mg/kg≤0.2溴氰菊酯,mg/kg≤0.05氯氰菊酯 mg/kg≤1.0氰戊菊酯,mg/kg≤0.1殺螟硫磷不得檢出倍硫磷 不得檢出馬拉硫磷 不得檢出對硫磷 不得檢出甲拌磷 不得檢出氧化樂果 不得檢出注:其他農藥殘留限量應符合NY/T 393的規定。
5試驗方法
5.1 感官要求按SB/T10090一1992中6.1執行。
5.2 理化要求按SB/T10000-1992中6 2.1執行。
5.3 砷的測定按GB/T 5009.11執行。
5.4 鉛的測定按GB/T 5009.12執行。
5.5 鎘的測定按GB/T 5009.15執行。
5.6 汞的測定按GB/T 5009.17執行。
5.7 氟的測定核GB/T 500g18執行。
5.8 鉻的測定按GB/T 14962執行。
5.9 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按GB/T 5009.19執行.
5.10 敵敵畏、樂果、殺螟硫磷、倍硫磺、馬拉硫磷、對硫磷、甲拌磷、氧化樂果的測定按GB/T 5009.20執行。
5.11 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的測定按GB/T 14929.4執行。
5.12 多菌靈的測定按GB/T 5009.38執行。
5.13 固酸比按式(1)計算:
X=S/A …………………………………………………… (1)
式中:X-固酸比,計算結果值小數點后保留一位;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A-總酸,%。
6 檢驗規則
6.1 組批規則
按GB/T 8855執行。
6.2 抽樣方法
按GB/T 8855執行。
6.3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對本標準的全面要求(指標)進行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進
行型式檢驗:
a)申請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b)前后兩次交收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c)因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
d)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
6.4交收檢驗
每批產品交收前,生產單位都應進行交收檢驗,交收檢驗內容包括包裝、標志、標簽、缺陷果允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