焙烤食品廠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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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 廠區設置的污物收集設施,應為密閉式或帶蓋,要定期清洗、消毒、污物不得外溢,應于24h之內運出廠區處理。做到日產日清,防止有害動物集聚孳生。
9. 生產過程管理
9.1生產操作指導書的制定與執行
9.1.1公司制訂生產操作指導書,由生產部門負責,同時應征得品管及相關部門認可,修訂時亦同。
9.1.2生產操作指導書內容包括產品配方、產品標準、工藝流程、監控項目、監控標準值、注意事項、機器設備操作與維護規程等。
9.1.3生產過程主要相關控制點如下:
9.1.4.1攪拌過程的時間、溫度。
9.1.4.2分割過程的重量。
9.1.4.3基本發酵及最后發酵,在溫度、濕度、時間。
9.1.4.4烤焙過程在溫度、時間。
9.1.4.5成品的重量。
9.1.4.6包裝密封狀況的檢查。
9.1.4.7教育、培訓員工按照生產操作指導書進行操作,使產品能符合衛生及質量要求。
9.2 原輔材料管理
9.2.1原輔材料的采購符合采購標準,按照生產能力與生產計劃制定進貨品種和數量,避免造成積壓。
9.2.2合格與不合格的原輔料分別儲放,并作明確標示,不符合質量衛生標準和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9.2.3原輔材料的儲存條件符合要求,冷凍應保持在-18℃以下;冷藏應保持在7℃以下、凍結點以上。
9.2.4依先進先出的原則儲存原輔材料,倉儲記錄要完整。
9.2.5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符合GB2760標準。
9.3 生產過程的衛生要求
9.3.1所有產品的生產(包括包裝與貯存),應符合安全衛生原則。
9.3.2各項工藝操作在良好情況下進行,防止變質和受到腐敗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9.3.3生產設備、工具、容器、場地等在使用前后均應徹底清洗消毒。維修、檢查設備時,不得污染食品。
9.3.4 成品應有固定包裝,包裝在良好的條件下進行,防止異物帶入食品。
9.3.5 使用的包裝材料應完好無損,材質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9.3.6 包裝上的標識符合GB7718規定。
10.質量管理
10.1 質量管理手冊的制定與執行
10.1.1 公司由品管部制定《衛生質量管理手冊》,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10.1.2 工公司對《衛生質量管理手冊》中規定的管理措施建立了內部檢查監督制度,做到有效實施并有記錄
10.1.3重要生產設備的計量器具(如溫度計、壓力計、衡量器等)應制定年度檢定校正計劃,并依計劃落實。
10.1.4公司有各項相關的現行法規或標準等文件。
10.2原輔料的質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