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編寫質量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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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方提供產品的驗證、貯存、維護程序;(4.7)
· 產品標識(可追溯性)程序;(4.8)
· 生產、安裝和服務程序;(4.9)
· (進貨、工序、最終)檢驗和試驗程序;(4.10)
· 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校準和維護程序;(4.11)
·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13)
· 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4.14)
· 產品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程序;(4.15)
· 質量記錄的標識、收集、編目、借閱、歸檔、存貯保管和處理程序;(4.16)
· 內部質量審核程序;(4.17)
· 培訓程序;(4.18)
· 服務程序;(4.19)
· 統計技術實施和控制程序。(4.20)
3. 程序文件格式及基本內容
(1). 程序文件格式通常包括:封面
刊頭
刊尾
修改控制頁
正文
(2). 封面的內容(根據需要選用):可在單份或整套文件前加封面,便于控制文件和進行文件控制
· 公司標志、名稱;
· 文件編號、文件名;
· 擬制人、審核人、批準人及日期,頒布、生效日期;
· 修改狀態/版號;
· 修改記錄(可專設修改頁);
· 受控狀態/保密等能級;
· 發文登記號等。
(3). 刊頭:在每頁文件的上部加刊頭,便于文件控制和管理。
· 公司標志、名稱、
· 文件編號、文件名稱;
· 生效日期;
· 修改狀態/版號;
· 受控狀態;
· 發文登記號;
· 頁碼等。
(4). 刊尾(需要時采用):在每頁文件或每份文件的的末頁底部加刊 尾說明文件的起草審批、會簽情況。
· 擬制人、批準人及日期;
· 會簽人及日期;
· 其他說明性文字。
(5). 修改控制頁:可單改與封面或其他附頁合并說明文件修改的歷史情況。
· 修改單編號;
· 修改標識;
· 修改人/日期;
· 審批人/日期;
· 修改內容等。(見附表5.7)
4. 正文部分內容
(1). 正文部分:描述程序文件的基本內容。
· 說明制訂程序的目的;
· 程序的適用范圍;
· 實施程序的責任者的職責和權限;
· 程序內容的描述;
· 程序涉及或引用其他文件。
(2). 目的
· 說明程序所控制的活動及控制目地;
(3). 適用范圍
· 程序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和活動;
· 程序所涉及的相關人員、產品。
(4). 職責
· 規定負責實施該項程序的部門或人員及其責任和權限;
· 規定與實施該項程序相關的部門或人員其責任和權限。
(5). 工作程序
· 按活動的邏輯順序寫出開展該項活動的各個細節;
· 規定應做的事情(What);
· 明確每一活動的實施者(W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