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頭企業良好作業規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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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規范以省地方標準DB 33/T456-2003《食品企業良好作業規范》為依據,參照國際上實行罐頭企業良好生產規范和《罐頭廠衛生規范》(GB8950—1988)有關內容,結合我省罐頭生產企業實際制訂。
本規范由浙江省食品工業協會提出。
本規范起草單位:浙江省食品工業協會、浙江金華愛斯曼罐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大學、浙江省罐頭工業協會。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 周小平、宣以巍、童軍鋒、鄒志亮。
罐頭企業良好作業規范
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罐頭工業企業廠區環境、廠房及設施、機械設備、管理機構與人員、衛生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標簽、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考核等方面的良好作業規范。
本規范適用全省范圍內以肉禽、水產、果蔬等為原料,加工罐頭食品的企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規范,然而,鼓勵根據本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DB 33/T456-2003 《食品企業良好生產規范》
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4789 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 罐頭食品商業無菌的檢驗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 8950 罐頭廠衛生規范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3100 肉類罐頭食品衛生規范
GB 13271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4881-1994 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
GB/T 15091-1994 食品工業基本術語
GB/T 18204.1-2000 公共場所空氣微生物檢驗方法 細菌總數測定
SN 0400—1995 出口罐頭檢驗規程
國家質檢總局 出口罐頭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21CFR,Part 108 良好操作規程
21CFR,Part 113 低酸性食品
21CFR,Part 114 酸化食品
3 術語和定義
GB/T 15091-1994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本規范。
3.1
罐頭食品
將符合要求的原料經處理、分選、修整、烹調(或不經烹調)、裝罐(包括馬口鐵罐、鋁合金罐、玻璃罐、復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裝材料容器)、密封、殺菌、冷卻或無菌條件下制成的達到商業無菌的罐藏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