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審員教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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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全部課程時間應不少于26小時,并在連續的4天內完成。考試、用餐、課間休息等自由活動時間不應計算在課程時間。
5.4每個培訓班的學員人數不超過40人。
5.5教師資格及管理要求:
(1)教師應具備CNAT教師資格或高級審核員資格并有一定的培訓教學經驗;
(2)通過培訓機構的教師培訓合格(培訓的方式、程度由各培訓機構確定),至少包括:
l 在指導教師監督下,作為觀察員觀摩1次受聘培訓機構的完整培訓過
程和管理;
l 在指導教師監督下,作為實習教師完成1次受聘培訓機構的完整授課
過程和管理,并取得滿意的評價;
(3)培訓機構應制定教師管理程序,對教師的培訓、選擇和管理作出規定;
(4)培訓機構將聘用的教師名單上報CNAT備案。
5.6 教師應對課程實施有效的管理,包括時間安排、課程內容、標準的要求、教師自身的行為。
6 學員評價、筆試和證書管理
6.1 培訓機構應采用以下兩種獨立的方式對每名學員進行評價。成功地完成課程的學員在這兩方面均應符合要求:
l 平時表現的評價;
l 所學知識的筆試。
6.2 學員評價
培訓機構應對評價的形式、內容和判定要求作出具體規定,至少包括出勤、標準知識理解和審核練習表現等方面的評價。評價應由培訓機構進行并形成記錄。
6.3 筆試管理
6.3.1培訓機構應制定管理程序,對試卷、試題的產生、考試過程、與考試相關的管理人員的資格、試卷的管理、試卷的變更等方面作出規定,以保證考試客觀公正。
6.3.2培訓機構擬定至少3套筆試試卷,試卷、試卷答案和評價標準在使用前應報CNAT備案。用于考試的試卷不得在培訓過程中透露(如模擬試題)。
6.3.3課程結束后培訓機構應安排筆試,考場應保證考生之間的前后左右距離至少相距40厘米。筆試試題的范圍為本大綱所規定的所有內容,筆試時間為2小時。
6.3.4筆試試卷滿分100分,70分合格。題型和分值如下:
選擇題20分(共20題,每題1分);
判斷題20分(共20題,每題1分);
簡答題20分(共4題,每題5分);
填空題10分(共10題,每題1分);
案例情景題30分(共5題,每題6分);
6.4 證書
6.4.1培訓合格的學員應獲得培訓合格證書。
6.4.2證書的設計、內容及任何變化應報CNAT備案。證書編號按照CNAT《證書編號指南》的要求編寫。如證書上使用CNAT的標志,應符合CNAT《證書及標志的使用規則》的要求。
第二部分 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
本部分規定了標準知識和審核知識應當涉及到的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和教學建議。審核活動依據GB/T19011-2003編寫,培訓機構應根據內部審核的特點,結合相應的案例講解課程的內容。章節的設置培訓機構可以另行設計,但主要內容不能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