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環境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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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更新
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應是動態的,當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發生變化,所對應的項目有變更時,就應該對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進行修正,使之與該項目相適應,保證持續有效。制定的目標指標要合理,符合組織的實際需求;管理方案要具體、詳細、切實可行,組織在完成方案的同時就可提高整體的環境效果。目標完成后重新制定中短期的目標指標,確定一套新的方案,對未能實現的目標指標和管理紡按應該查找原因,并不斷地進行改進。
2.3 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的更新
組織在演練或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評審和修訂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尋找差距所在,尋求機會,實現更進一步的改進。在完成演練預案或事故發生后,總能發現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上的不足和措施準備上欠缺的地方。不斷地更新程序,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為將來運行體系打下良好充分的基礎,體系的實施也就有了可靠、有力的保障。
2.4 實施內審與管理評審
實施有效的內審與管理評審,目的是為了檢查體系的有效性、適宜性和充分性。通過體系的自我發現,可以衡量組織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環境管理體系,體系是否按計劃要求運行實施,是否實現了持續改進和污染預防。我國現行的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缺乏一個由最高管理者對遵守法律法規、持續改進、預防污染承諾的環境方針,缺乏企業對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評審、由企業最高管理者對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評審、認證機構對企業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的過程[7]。實施有效的內審和管理評審,總結成績和不足,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方向,從而深入進行全過程的環境管理,使體系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很好地體現戴明的PDCA模式。
3 較難實施的8個要素
根據國內外不同組織的實踐經驗[8]和審核咨詢專家的心得體會,往往發現體系中有8個要素是相對難以做好的,包括4.3.1環境因素、4.3.3目標和指標、4.3.4環境管理方案、4.4.2培訓、意識和能力、4.4.4環境管理體系文件、4.4.6運行控制、4.5.1監測和測量及4.5.4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組織實施運行管理體系時應注意這些要素的建立、評價和更新完善,從而提高組織的管理水平,不斷改進環境管理體系,完善環境行為,實現污染預防和達到持續改進。
另一方面,ISO14001標準中有11個要素是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的,對這11個要素存在的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分析,一是程序建立得不符合,沒有建立程序或程序建立得不完善;二是程序保持得不符合,未按程序規定過程實施或者是實施的效果不佳[9]。這可以根據組織的實際狀況,在11個程序文件的基礎上增加若干個程序文件,以提高運行效果。另外在編制運行控制程序包時,應針對組織特點和重要環境因素,編制出適宜的、全面的運行控制程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