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企業良好作業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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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含蛋白質的原料必須經過蒸熟、冷卻,盡快降至規定的溫度后,立即接入種曲,投入制曲池。
9.2.3原料的入庫和使用應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按入庫的先后批次、生產日期分開存放。貯藏過程中隨時檢查,及時處理有變質跡象的產品,防止風干、氧化、變質。
9.2.4原材料投入使用前應目測檢查,必要時進行挑選,除去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外來雜物。
9.2.5合格與不合格原材料應分別存放,并有明確醒目的標識加以區分。
9.2.6外包裝有破損的原料應單獨存放,標明破損原因并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9.2.7可重復使用(如返工料)或繼續使用的物料應存放在清潔、加蓋的容器中,并在容器外明確標識。
9.2.8原材料清洗用水不得使用靜止水,洗滌用水不得再循環使用,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9.2.9生產結束而未使用完的原料等應妥善存放于適當的保存場所,防止污染,并在保質期內盡快優先使用。
9.3 生產過程
9.3.1 生產操作應符合安全、衛生的原則,應在盡可能減低有害微生物生長速度和食品污染的控制條件下進行。加工過程應嚴格控制理化條件(如時間、溫度、水分活性、 pH、壓力、流速等)及加工條件(如冷凍、冷藏、脫水、熱處理及酸化等),以確保不致因機械故障、時間延滯、溫度變化及其它因素導致產品腐敗變質或遭受污染。
9.3.2 各種產品,應在符合《生產操作規程》或有關標準規定的條件下存放。
9.3.3 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產過程中或在貯存時被二次污染。
9.3.4 用于輸送、裝載,貯存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設備、容器及用具,其操作、使用與維護,應避免對加工過程中或貯存中的產品造成污染。與原料或污染物接觸過的設備、容器及用具,必須經徹底清洗和消毒,否則不可用于處理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有盛放半成品的容器不可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濕表面上,以防濺水污染或由容器底外面污染所引起的間接污染。
9.3.5 對直接或間接接觸產品包裝的循環冷卻水,應保持清潔,定期更換。
9.3.6 應采取有效措施(如篩網、捕集器、磁鐵、電子金屬檢查器等)防止金屬或其他外來雜物混入產品中。
9.3.7內包裝材料在使用前須清洗、消毒。內包裝材料應在正常儲運、銷售過程中能有效保護產品,防止將有害物質混入成品,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
9.3.8生產過程中應避免大面積沖洗工作,必要時須盡可能放低噴頭近距離沖洗,以減少水滴四濺,防止飛濺污染。
9.3.9不應在生產過程中進行電焊、切割、打磨等工作,以免產生異味、碎屑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