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員如何把握ISO14001:2004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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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4001:2004標準(以下簡稱新版標準)于2004年11月15日發布后,國際認可論壇(IAF)為了適應認證審核的需要,在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協商的基礎上,在(IAF GD4:2004 IAF:關于獲得認可的認證從ISO14001:1996到ISO 14001:2004的轉換計劃》中規定:到2006年5月15日,所有基于ISO 14001:1996標準而頒發的證書將全部失效,新證書將全部基于新版標準。IAF還規定了兩個階段的轉化期:第一階段為準備期,時間為新版標準發布后6個月,組織可以自己決定采用新版標準或舊版標準。準備期也便于各個國家的標準組織將這個國際標準轉化為采用本國語言的國家標準。第二階段為轉換實施期,時間為準備期后的12個月,這期間所有的認證審核都要采用新版標準。對認證組織而言,這個階段主要是通過正常的監督審核確定組織對新版標準的符合性。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也在《CNAB—AG 32:2005:認證機構實施依據新版GB/Y 24001國家標準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轉換指南》有類似規定。
2005年5月15日后的審核基于新版標準。對于開展認證審核的審核員,在新版標準的理解和審核把握上必須適度,否則要么對標準要求沒有充分覆蓋,要么對組織提出超出標準的要求,都不符合審核的原則。本文旨在探討審核員如何把握新版標準有變化的要求,對于標準原有要求不再涉及。
一、文件要求
基于ISO 14001:1996的審核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即凡是標準提出要有程序的地方,如果組織沒有相應的程序文件,可以開出不符合。現在,必須糾正這種認識了。新版標準及其資料性附錄A.4.4指出,文件不一定以手冊的方式存在。
新版標準對文件的要求可能對于有些審核員來說,覺得非常難以理解,有的認為無法審了。這樣的擔心是多余的。通觀新版標準的內容,并沒有弱化對文件的
要求;新版標準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方面都體現在4.4.4中,為了與ISO 9001:2000接軌,雖然新版標準文字量增加了不少,但實質要求增加不多,真正增加的是對體系范圍文件化的要求。
對于審核員來說,不用擔心審核時看不到程序文件,因為在新版標準A.4.4中說明了如何考慮是否將程序形成文件,其中列舉了將程序文件化的種種益處。當組織沒有任何程序文件時,面對審核將承擔巨大風險。審核員需要更加關注組織是否將體系范圍文件化,而不能再要求程序必須文件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