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生產許可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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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在純凈水出廠檢驗中,能否使用pH試紙代替酸度計測定pH值?
答:pH計的準確性可以達到0.01,一般精密pH試紙只能到0.1,所以也不能用pH試紙代替pH計。
67、碳酸飲料是否允許二次灌裝?
答:如果二次灌裝是指分裝的話,碳酸飲料是不允許分裝的。
68、對生產碳酸飲料企業的企標進行合理性審查時,二氧化碳指標可否放寬?
答:二氧化碳氣容量是碳酸飲料的重要指標,在企業標準中,二氧化碳氣容量要達到GB/T10792《碳酸飲料(汽水)》的要求。
69、果肉飲料(罐裝)先灌裝后殺菌工藝、無機械化灌裝設備,手工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飲料中的果肉通常很細小,可以實現機械化灌裝。
70、果蔬汁飲料生產中,如灌裝后再按罐頭的殺菌工藝進行殺菌,對準清潔區和清潔區的要求及空氣潔凈度的要求是否可按罐頭細則的而不按果蔬汁飲料的相關要求呢?
答:可以按罐頭細則的要求執行。
71、果汁飲料的發證范圍為什么不能包括果醋呢?
答:首先要明確這里“果醋”產品的真實屬性,如果是指酸味的果汁飲料即果汁含量≥5%,可以納入果汁飲料的發證范圍;如果是調味用的食醋應納入食醋的發證范圍。
72、標稱“豆奶”的飲料,在7秒至10秒內經過130℃板式熱交換器殺菌,不是無菌罐裝,塑料袋包裝,保質期2至7天,是否可按植物蛋白飲料發證?
答:根據植物蛋白飲料衛生標準的規定,產品須經高壓殺菌或無菌包裝工序,而上述產品的工藝不符合此條規定,因此這種產品不納入植物蛋白飲料發證范圍。
73、以大麥芽為原料、采用植物蛋白飲料的工藝生產出的產品能否納入植物蛋白飲料發證?其企業標準的合理性審查是否按植物蛋白飲料的衛生標準進行?
答:可以納入植物蛋白飲料發證范圍。企業標準的合理性審查是要按植物蛋白飲料的衛生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
74、豆奶飲料的標準有兩個,即GB16322-2003和QB/T2132-1995,但這兩個標準對蛋白質的要求不一致,GB16322-2003對蛋白質的要求大于等于0.5%, QB/T2132-1995對蛋白質的要求大于等于1.0%,那么豆奶飲料的蛋白質指標應該以哪一個標準為主?
答:GB16322-2003是《植物蛋白飲料衛生標準》,QB/T2132-1995是《豆乳和豆乳飲料》標準。從所列標準來判斷,問題中所提的“豆奶飲料”指得是應是豆乳飲料。豆乳飲料是一種植物蛋白飲料,所在必須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標準,其蛋白質的要求≥1.0%。